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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穷人义务教育权利何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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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义务教育权利何时兑现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0/20 11:33:01

2005-10-14  15岁童工段辉栋的悲惨死亡,将童工的现状呈现于公众面前。据新华社报道,在全国最大的人工玻璃吹制基地山西祁县,160多家玻璃器皿厂中,二三十家曾被查出非法雇佣童工,仅2004年,全县就遣散了115名童工。   童工的实质是什么?仅仅“遣散”就能解决童工问题吗?童工的出路究竟在哪里?这些问题的出现,可 能有多方原因,但义务教育的权利被侵犯乃至被剥夺,是重要原因。   有资料显示,全国失学儿童有2000多万,其中相当一部分当了童工。调查发现,在失学的12~14岁流动儿童中,有超过60%的人已经开始工作,其中全职的占15.7%,兼职的占44.6%。调查组专家认为,这不仅违反了义务教育法,还严重侵犯了儿童的基本权益。在15~18岁以下的流动少年中,仅有不到一半(47.1%)的人还在上学,辍学的占21.2%,毕业生未继续上学的占30.2%。流动少年中参加工作的占30.7%。祁县不过只是一个侧面而已。   应该看到,失学孩子的生存状态,不止是做童工,有的在家放羊放猪扛杂活,有的流浪在外,其中有的成为假丐头子残忍的赚钱工具,有的则被强迫卖艺贩“黄”。这些孩子,本应有快乐的童年,本应去学校学习知识,可他们却不得不出卖自己的童年,为什么?一言以蔽之,他们本应享有的义务教育权利被侵犯。   从内涵看,跟非义务教育相比,义务教育有两个显著的特点。首先,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教育,即作为适龄儿童的公民,无一例外地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其次,义务教育是免费教育,即不但学杂费免,连书本费也免,甚至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这是“强制性”能够得以实施的保障。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是政府,只有政府有权力实现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教育,因此,义务教育首先是政府的义务。这是世界上实行义务教育制度的国家的共识,也是实践。   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性质,明确了享受义务教育乃至公民的权利,明确了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是政府,怎样从根本上解决童工以及失学儿童的问题就非常清楚了。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让他们背起书包去上学;而上学的根本之路主要靠政府,靠政府切切实实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尤其是立即实施义务教育的免费制度。试想想,政府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了免费教育,他们会失学吗?童工还会有市场吗?   不错,孩子失学,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受到谴责。对能供孩子读书而眼光短浅的家长,理当责令其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这样的家长毕竟只有极少数,而那些穷的叮当响的童工的家长,本身就是扶助对象,拿什么供孩子读书?   不错,那些雇佣童工的老板,不但应该声讨,还要重拳惩处。但是,只要有利润,哪怕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东西”,只要有孩子上不起学,那些黑心老板就会不惜冒险使用童工。记得以前报上登过一幅童工的照片,标题是:“童工说,我没有钱,我要读书。”   我想,政府的回应应该是:“读书去吧,免费!”只有义务教育实行全免费的制度,孩子们都去读书了,黑心老板才无童工可雇。釜底抽薪,此乃治本之法。   不错,全社会应该关注失学儿童,但是像希望工程这样的巨大工程,毕竟也只是杯水车薪,不能根本扭转失学问题。能够充当重任的,只有政府。让所有的孩子读得起书,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而且,只有政府才能通过权力实现免费教育。“让服务惠及穷人”,这是世界银行《2004年世界发展报告》的主题之一。世界银行行长詹姆斯·沃尔芬森说:“当我们采取全面的发展观念,承认母亲的教育水平将有助于婴儿的健康,承认铺路修桥能让孩子们去上学,服务就能产生效果。”他的意思是说,要把穷人放在服务提供的中心位置,“让服务惠及穷人”的宗旨才会见效。那么,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把弱势群体的教育公平权摆在中心位置呢?   童工的根源在于贫穷,贫穷的根源在于缺乏教育,童工的出路在于保护他们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折不扣的给予免费教育。给孩子插上智慧的翅膀,国家就会有辉煌的未来。再穷也不能穷教育,决不是中听的口号,乃是步步见脚印的行动。   “对于本次访日活动,您对哪个项目印象最深?”看到日本外务省问卷里的这个问题,我毫不犹豫地写下了我的感想:在儿童福利院和孩子们一起度过的时光最快乐,印象最深刻。   这次访问是日方安排的,为期10天,先后访问了日本外务省、防卫厅、文部省。作为关注中日关系的记者,获得了许多一手的资料,对工作自然大有裨益,却惟独对孩子感兴趣,这在外人看来似乎有些不正常。日本驻华大使馆的福永先生打电话询问感受时,听到我的答案也似乎有些意外。   我所访问的儿童福利院名叫至诚学园,隶属东京都。我们一行4人去访问的那天是9月9日。   接待我们的是校长高桥利一,他的父母拿所有财产办了这个机构,他继承了这份事业。高桥介绍说,学园资金来源是国家、地方、个人共同负担,其中国家拨款55.4%,东京都地方政府拨款29.1%,其他便是自筹资金。学园收养了76个孩子,其中孤儿不到10%,多数情况是父母由于酗酒、有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抚养孩子。   在日本这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我们见到的是无法享受父母之爱的孩子,不能断定他们是最穷的,但算作“贫困生”应该不过分。   然而,这些孩子的状态令人惊讶。   他们住的房子是一套大的单元房,两个人一间屋,里面有厨房、卫生间。当校长带着陌生人走进来时,一个调皮的孩子做起了鬼脸,看到我的相机马上跑开了。就在校长介绍情况时,一个10岁左右的男孩抱着校长的大腿叽里呱啦一通日语,校长歉意地冲我们笑了笑,没有斥责这个孩子,当我们试着和他打招呼时,小孩子红着脸跑开了。过了一会儿,他一个人斜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起了小人书。   另一间屋子里,一位“男家长”在陪两个小女孩画画,看到我们的相机,无论“男家长”怎么劝说她们也不肯看镜头。后来聊天时发现,这位“男家长”是庆应大学政治系的毕业生,毕业时曾经在这个学园实习,后来在企业工作了几年后,对此地无法忘怀,于是辞去待遇优厚的工作来到这里。   学园是他们的家,他们不必惧怕“家长”,不必仰视他们的校长,他们从心底里发出的快乐和童真的眼神让我震撼。   高桥利一告诉我们,日本1947年就颁布了《儿童福利法》,只要是孤儿,不问国籍,全部由政府收养,保证完成高中教育。那个时候,二战结束刚刚两年,日本处在极端贫困的条件下,许多家庭连维持生计都困难,许多孩子只能赤着脚去学堂。再往前推,日本在1868年明治维新时就实行全民义务教育,有的地方官因为无法完成义务教育的任务而剖腹自杀。   一个把教育办成这样的国家,你如何去跟她竞争?即使全力以赴在今天取得优势,那么,明天呢?   我们和一群不到10岁的孩子们玩起来。其中一个孩子说:“他的理想是长大了开个面包店,如果朋友来了不能免费,但可以给予优惠,一个面包500元,我5元卖给朋友,不,一元就可以了!”   真实的、有尊严的生存,真实、可以实现的理想,这就是我所看到的日本的“贫困生”。                   《中国青年报》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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