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涉嫌借冰桶挑战违规募集资金的公开信
2014年8月17日,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以下简称:瓷娃娃)在新浪微公益发起了公益项目——【为罕见病,“冻”起来!】,为神经肌肉疾病患者(以下简称:渐冻人)筹款。截至2014年8月30日24:00,“冰桶挑战专项基金”捐款金额总计人民币8,146,258.19元,其中新浪微公益筹款金额人民币7,284,981.00元。这一数据还在不断刷新,截止2014年9月9日17:00,新浪微公益实际已经筹款人民币7512868元。
为何瓷娃娃以“冰桶挑战”为由发起的公开募集善款一开始就引发了公益组织和媒体的各种批评。首先是瓷娃娃有违社会诚信和法律规定,混淆瓷娃娃、“渐冻人”等救助对象的区别以及在没有公募资质的情况下,以瓷娃娃的名义进行募捐。其次,在缺乏“渐冻人”救助经验的情况下,为追逐“冰桶挑战”的“善款”而“见财起意”发起此次募捐,此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建议民政主管部门应该依法给予严惩,以维护正常的募款秩序。
第一,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显示,瓷娃娃属于民办非企业,成立于2011年3月29日,业务范围是“开展罕见病患者及其家庭在教育、医疗、心理关怀、就业方面的救助活动;开展罕见病知识宣传教育等活动;
组织医学专家、学者、病人等开展罕见疾病健康咨询服务。”
民办非企业是以非营利经营活动来开展社会服务,法律上不允许公开对外募集善款,所以瓷娃娃“借壳”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来收取善款,并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支付管理费用。而这一切,瓷娃娃在“劝募文书”中并未对社会公众交代,形成了以“瓷娃娃”非法对外募集善款的违法“事实”,民政主管部门应依法给予处置。另外,即便是经过基金会授权,实际操作也必须以基金会的名义对外开展公募活动,而瓷娃娃最多只能算是基金会考虑选择的项目执行机构之一。
第二,即便是“瓷娃娃”对社会公众明确以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名义发起“冰桶挑战”募集善款,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条例》之所以如此规定,就是要保证社会公众明明白白知道自己捐赠的“善款”要用来干什么?能够解决什么问题。如果没有这个规定,“基金会”随便找个“名头”就要社会公众“捐款”,收到捐款以后还不知道如何用“善款”,才仓促发起社会招标,开始讨论这个善款应该怎么花?这样的事情,无论是近的我国香港、台湾地区,远的美国,都没有一个慈善基金会可以这么“募款”。
基于此次冰桶挑战募资活动事先并没有详细活动及资金计划,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也涉嫌违规。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应对此次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瓷娃娃是否具备从事渐冻人社会公益的执行能力?根据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部分第(十一)条规定“基金会选定公益项目执行方、受益人,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与项目有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此次活动缺乏公开、公平、公正,瓷娃娃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的是与渐冻人无关的“成骨不全症”(俗称瓷娃娃)公益活动,缺乏从事渐冻人公益服务的专业执行能力,而其孵化的机构亦曾组织报名参与过“非法人体试验”。因此,我们认为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选择瓷娃娃作为公益项目执行方考虑欠妥,不利于真正保护捐款人的权益及渐冻人的利益。基金会应本着“三公”等原则重新选择项目执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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